法律问答

如何处理16岁以上未成年人盗窃电动车

刑事辩护
2019-12-27 02:21: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举个例子,如果当事人以前因盗窃被拘留过,公安机关就会将当事人的违法信息,列入公安机关的违法犯罪人员信息系统中,该系统和人口信息相关关联,因此,才会出现在公共场合登记身份证时,会被询问是否被处理过的情形。该信息只能在公安内网上查到,和互联网是不相联的,因此,当事人无须过多担心。
    正确面对检查登记即可。当然了,对于这些信息,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有保密的义务。法律链接:《身份证法》第六条居民身份证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统一制作、发放。
    居民身份证具备视读与机读两种功能,视读、机读的内容限于本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项目。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的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 犯罪的时候是未成年人,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封存犯罪记录。但是犯罪记录封存不是消灭,而是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话,还是可以查到的。   犯罪记录封存的条件:   
    (1)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   
    (2)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未成年人犯盗窃罪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封存犯罪记录。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犯罪记录封存不是消灭,而是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因此,未成年人犯盗窃罪只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封存犯罪记录。但还是会留下案底。
  • 处理未成年人盗窃罪应当注意的问题如下:
    1、处理未成年人盗窃应贯彻两个特殊原则。一是区别对待原则。尽管很多未成年人实施的盗窃,从手法、动机、结果看与成年人并无太大差别,但是,从其生理和心理发展的规律出发,两者却有着本质的区别——成年犯明知是触犯法律而故意实施的盗窃,与未成年犯明知是违法而故意实施的盗窃不同,根本的一点在于两者认识和控制能力的问题。
    成年人已经具备了认知和控制能力,应当认识和控制自己的行为,未成年人则处于认知力不足,自知力较差的时期,因而对未成年犯矫治重于处罚。二是个案处理原则。未成年盗窃犯中,一类是初犯、偶犯、浅尝犯罪禁果、罪责感易于激发,是容易矫治的对象。
    另一类是惯窃老手(非法律概念上的惯犯),自幼偷盗成性,由量变到质变,罪责感削弱,是较难矫治的对象。所以,要综观每一件未成年人案件的全局,分析每一个未成年犯的情况,给予恰如其分的处置,而不能一概而论,或设定若干模式依样照搬。
    2、未成年人盗窃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司法认定。“2006年未成年人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实施盗窃行为未超过三次,盗窃数额虽已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案发后能如实供述全部盗窃事实并积极退赃,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⑴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⑵在共同盗窃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或者被胁迫;⑶具有其他轻微情节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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