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法对没有证书的雇主有效吗?加班是怎么规定的?强制加班有什么规定?

2019-12-27 09:45: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受工伤,用人单位工伤赔偿项目主要有:治(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这些项目并不是都须赔偿,工伤致残的才有伤残补助,死亡的才有丧葬补助金。
  • 首先加班是自愿原则,不可以强制加班。另外劳动者只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而在离职当天用人单位需要按劳动者实际工作日数结清工资。在实际情况下,用人单位可能会拒绝曾经收到过你的辞职通知从而认定你自离而克扣工资。
    劳动者可以以邮寄或EMS等方式邮寄送达辞职通知、保留回执作为已经寄送通知的证据。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追讨欠薪,如有需要可以来电咨询。
  • 《劳动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 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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