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离婚。我有两个孩子,14个月和21个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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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证据证明配偶实施家暴,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的,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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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夫妻二人都具备抚养能力,且抚养能力不相上下,都有稳定的收入 稳定的住所 直系亲属都有充足的时间与能力帮助照顾孩子生活学习。
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具备赌博 酗酒 吸毒等会影响孩子身心健康的不利情形。
双方都想和孩子一起生活,法院极有可能会判决一人抚养一个。
因为法院会考虑孩子的生长环境 在双方条件相当,都想和孩子一起生活 法官会考虑双方的情感诉求,而判决一人抚养一个。
当然,在夫妻双方以感情不和提出离婚的情形下,法院首次不会判决离婚,这是基本的原则。
因为调解,最大限度的希望双方和好,给双方充足的时间考虑如此重大的决定是否正确。
所以首次基本不会判决离婚。
如果其中一方坚持离婚,可在收到不准离婚的判决半年之内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此时法院会认为双方感情彻底破裂而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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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有两个孩子的话,一般是夫妻双方一人一个。
对于离婚房产的分割,原则上是平分,但有以下特殊情形:
1、对生活困难方的帮助
离婚时候一方如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属于生活苦难人员,另外一方要对其进行帮助,换句话说就是如离婚后一方无经济能力租赁房屋的,仍可以居住在离婚前的房屋内。
2、一方存在有残疾的或者是丧失劳动能力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也应适当照顾。
3、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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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