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县城里自建房,房主他们家的原来的房子扒了,建了四层楼商品房,一共八户人家,我想问一下如果我们家买其中一套的话,签的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吗?如果有一天拆迁的话我们家能分到拆迁款吗?

2019-12-27 13:02:2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补偿安置:
    (1)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应当按下列规定予以补偿安置:
    (2)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
    (3)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被拆迁人申请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审批程序,按照国家和当地农村住房建设的有关规定执行。
    (4)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被拆迁人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其原则应当是使被拆迁人的居住水平不因拆迁而降低。
  • 宅基地自建房买卖合同书格式如下: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宅基地及房屋买卖事宜,经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的宅基地及房屋出售给乙方。  
    二、双方议定的上述宅基地及房屋成交总价为人民币 元。  
    三、甲方陈述:该宅基地及房屋的所有权完全归甲方个人,该宅基地及房屋没有任何的债权债务纠纷,其转让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损失,甲方愿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双方签署本合同以后,乙方即向甲方支付 元定金;甲乙双方约定在ls__ls___前向乙方交付房屋,并于ls__ls__前办理土地使用证及房产证手续。如因甲方原因,该房屋未在约定时间内交付给乙方,甲方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如乙方因自身原因不愿买受该房,甲方定金不予返还。  
    五、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好土地使用证及房产证手续,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可向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甲方接到请求后应向乙方返还所有已收房款。  
    六、土地税由甲方承担,契税由乙方承担;其他税务由国家指定各自承担。  
    七、土地使用证及房产证手续完善后,甲方将房屋及相关原件交付给乙方,乙方即向甲方付清最后一笔房款。  
    八、甲方确保房屋建筑质量达到国家标准,该房屋发生的任何质量问题均由甲方承担。  
    九、自本合同签订生效起,该宅基地及房屋的所有权、处置权、以及因国家动拆迁安置政策带来的所有权益均与甲方无关。  
    十、土地使用证及房产证等其他证件未能办理前,以本合同为准。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由此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二、按《合同法》履行,合同履行地点为乙方户籍所在地。  
    十三、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第一项内容即是要明确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的主体是谁。一份合法有效的协议首要内容就是要有适格的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其中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的资格,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自己的行为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的资格。
  • 如果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房屋拆迁安置补偿问题还未达成协议,就对房屋强制动拆的,被拆迁人可向当地政府请示裁决。政府部门会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对安置和补偿问题作出裁决。若对裁决结果还不服,被拆迁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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