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我还没有办理独生子女证,现在可以补办吗?

2019-12-27 14:00:0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随着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和发展,现在独生子女越来越多了。那独生子女证该怎样办理呢?  
    (一)办理程序  
    1、本人申请;  
    2、村居委会、乡镇计生办签署意见;  
    3、县人口计生局办理。  
    (二)申报材料  
    1、本人申请:国家干部职工(含招聘干部),双方单位签字盖章,居民由居委会,农民由村委会和当地计生办、站审核签章。  
    2、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上环证、妇检证、出生证和孩子小一寸照片一张。  
    (三)办理时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1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五)申请条件  
    1、职工到本单位计生部门领取《自愿终身只生一个孩子申请表》(一式两份)  
    2、按表要求填写与审批;  
    3、交二张一寸照片到本单位计生部门;  
    4、由单位计生部门到计划生育主管部门统一办理;  
    5、夫妻双方写申请书;  
    6、夫妻双方户口复印件一份(需要用A4纸进行复印);  
    7、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需要用A4纸复印);  
    8、夫妻双方结婚证复印件(需要用A4纸复印);  
    9、孩子的户口复印件(需要用A4纸复印);  
    10、双方所在单位开具证明(证明需写明夫妻结婚时间,孩子出生时间,为计划内生育情况属实特此证明等字样);  
    11、到社区填写独生子女申请登记表。  此外还需要准备夫妻合影照片4张。  
    12、注意事项:  
    (1)首先报好孩子出生户口,符合领证条件者,填写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表,一式两份,分别由双方所在单位签名并盖公章。  
    (2)持申请表及户口簿、结婚证书来校计划生育办公室登记
  • 到发证单位领取表格,父母双方单位、居委会写出介绍信、表格盖章。  带上身份证、户口复印件、结婚证、父母双人照片到发证单位补办。  
    1、补办申请人出示原《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无原件者,复印件上应有出证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写明:法律效力同原件。  
    2、个人申请,说明丢失原因。  
    3、夫妻双方单位出示的现在婚育状况(注明是否存在再婚、超生)因故离开单位的由本人现单位或村(社区)委会出示证明,并注明何时由原单位转入现单位,社区出示的证明需附本人下岗证明或失业证明复印件一份。  
    4、结婚证及家庭成员(一家三口)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5、再婚家庭应当附离婚协议书或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丧偶家庭应附死亡证明。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 注意事项:
    (1)《独生子女证》发给独生子女父母,不发给独生子女本人。
    (2)领取《独生子女证》以自愿为原则,必须由独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请,不申请者不得领证。
    (3)孩子年龄超过16周岁的,不予发证。

    (4)孩子户口未申报的,不予发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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