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网上被骗说是刷流水让我们充钱可以追回来吗

消费者维权
2019-12-27 18:04:3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可以通过以下网站进行举报:信息网络安全报警网站(URL:http://www.cyberpolice.cn/)
    主要受理范围:发现网上有害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线索或需要安全求助.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URL:http://net.china.com.cn/)
    主要受理范围:违法和不良信息.
    中国互联网协会12321举报受理中心(URL:http://www.
    12321.org.cn/)
    主要受理范围:对违法信息、不良信息、淫秽信息、色情信息、垃圾邮件、移动不良信息和恶意软件的举报.
    中国互联网协会反垃圾邮件中心(URL:www.anti-spam.cn/ ),邮件:abuse@anti-spam.cn;各省举报中心为:省会城市区号+@anti-spam.cn
    主要受理范围:垃圾邮件或非法邮件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颁布的《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同时第二款规定,各省、各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钱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该联合司法解释还例举了包括“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等物种依法“酌情从严惩处”的情节。
    因此,公民因为误信短息、电话、网络、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内容而上当受骗的,被诈骗金额在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就符合该联合司法解释的诈骗罪立案追诉标准,如果就此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应该受理。
    但根据该联合司法解释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法院和检察院可以在规定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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