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母亲今年6月份签订了一套使用权房子,支付了30万定金,合同上写明8月12日出物业征询单,8月15日去交易中心过户。但是至今征询单因中介方的种种理由一次又一次的推托延期未出,直至9月20日,我与母亲再次找到中介和卖家,中介给我们写了承诺书(只有中介人的本人签名,他不肯敲公司公章)承诺9月28日会敲掉违章建筑,然后9月30日出征询单。但是9月29日违章建筑依然没有敲掉,且卖家要求我们必须支付剩余358万房款里的300万,他才同意敲掉违章建筑。请问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起诉中介方和卖家违约吗?是否可以要求他赔偿我们双倍定金?如果他不赔偿,能否强制执行购买合同呢?

2019-12-27 23:24:1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接触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影单退还保险费。
  • 刑事诉讼是处于平等对抗地位、有纠纷的双方向处于中立地位的裁判方告诉其纠纷,并请求裁判方解决其纠纷的活动。在刑事诉讼中,申请法院执行的条件主要有: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
    (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
    (5)属于执行法院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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