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请问一下,农村房屋,兄弟两个,户主是我爸的名字,去年过世,在世曾赠与一套房屋给我,也签订了协议的,(没有第三方鉴定,只有父亲跟大哥的签字)现在母亲为户主,这份协议仍生效吗?需要再重新协议吗?如果之前的协议生效,后期父母都不在了,大哥有权利要这房屋吗?

2019-12-28 10:33:30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离婚时,通过赠与取得的房屋要如何分割?
    有离婚协议的,遵协议。没有离婚协议或协议不成的,按法条执行。
    具体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十九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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