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湖南的、小孩妈妈是江西的,我们未婚先育,小孩今年9岁了、户口上在女方家,准生证,出生证,都有、唯一一点就是我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现在我们分手了,女方同意把小孩过户到我的名下,请问我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才能把小孩户口转过来?麻烦解答一下,谢谢

2019-12-28 11:08:01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因此,通过协议离婚方式离婚的,即使男女双方身在异地他乡,男女双方也必须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如果双方均在外打工,不在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则双方均必须回到方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因此,异地不能办理协议离婚,但是在符合法定条件下,异地可以办理诉讼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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