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立遗嘱人和两名证人代表立遗嘱人签署了遗嘱。遗嘱的有效性怎么可能被推翻?

2019-12-28 12:13: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七条 【遗嘱的形式】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继承法》第17条第3款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代书遗嘱应具备以下形式要件:
    (1)有两个以上的现场见证人;
    (2)由见证人之一为代书写;
    (3)遗嘱上须标明年、月、日;
    (4)有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上述四个要件缺一不可。所以书写的人也一定要签名才有效。
  • 律师见证遗嘱若为书面遗嘱,则效力大于口头遗嘱。
      遗嘱效力的排序如下:
      
    1、遗嘱的一般效率公证遗嘱书面遗嘱(包含视频录音邮件等其他媒介)口头遗嘱。
      
    2、同等遗嘱以立遗嘱人最后做出的遗嘱为准。
      
    3、遗嘱时间不能确定的,以第一条效力排序。
      所说的律师见证遗嘱,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公证遗嘱,我国的公证有专门的公证机构,律师的公证效力有待确定。但是所谓的律师见证遗嘱若为书面遗嘱,则效力大于口头遗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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