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以前,未成年人犯罪,但现在有必要证明没有犯罪记录。能做到吗?

刑事辩护
2019-12-28 15:13: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吸食毒品属于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可以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有关文件的规定,需要公安机关出具公民个人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情形:
    (一)因从事某种特定职业或行业以无相关违法犯罪记录为前提条件,公民本人提出申请的;
    (二)因出国(境)、诉讼需要,公民本人提出申请的;
    (三)因办理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事项需要,公证机构提出申请的;
    (四)因服兵役、入党、招警(含警察院校招生)、招录公务员、从事航空招飞特殊职业等政审考察需要,相关单位提出申请的;
    (五)对市委、市政府文件要求提供公民个人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如购房落户、投资落户等);
    (六)其他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文件规定,需要出具证明的情形。
    所以,吸毒只会有违法记录,不会有犯罪记录,吸毒者可以要求派出所开无犯罪记录。
  • 未成年人无犯罪记录办理的方法:
    1、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开证明,居委会相关负责人知道具体的填写内容,然后盖章,签字;
    2、报片民警,签字盖章(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工作人员会协助帮你找到报片民警的姓名,联系方式的);
    3、到派出所最后签字、盖章。
    4、或者直接带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不过他们也许会卡流程。
  • 监视居住期间再次犯罪且造成的后果比较严重的,会进行逮捕处理。《刑事诉讼法》第57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没有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被指定的居所,所谓固定住处,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生活的合法住处。
    所谓指定的居所是指办案机关在其所在的市、县内给被监视居住人指定的生活居所。如果被监视居住人有正当理由要求离开住处或指定的居所,须经过公安机关批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监视居住的,公安机关在作出批准决定前,应当征得决定机关同意。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其中并不包括与被监视居住人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和聘请的律师以外的人。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被公、检、法机关传讯时,必须及时到案,接受讯问,以保证其目的的实现。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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