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与我老婆离了婚,可小孩户籍在他的身上,他是城镇户口,可是我也是农村户口,如今小孩跟着,立刻还要去念书,不清楚在我这里能否念书?由于小孩的户口迁移不回来,我就是农村户口。我想问一下小孩在沒有迁到户籍的状况下,能够在我这里念书吗?

2019-12-28 18:17: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能简单以权利观点,处理离异后子女的更名和户口迁移。



    一、离婚后的子女更名,其权利问题很复杂。如果子女已满10周岁,必须征得子女的同意,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提供户籍证明、学校证明、出生证明等(无须离异的父母双方均同意),到公安户籍部门更名。
    成年人更名,需要本人到户籍登记机关办理。

    二、离婚后,子女户口是否可以迁往任何一方,关键问题是看子女归谁来抚养。离异后,子女的监护人仍然是他们的父母。但抚养子女的一方,对子女的教育、成长、监护,无疑更为有利。
    因此,离异子女的户口,是可以随着其抚养人的地位而确定的。  

    最妥当的办法是通过离异双方协商解决。原则是如何做才能让子女更受益。
  • 如果双方已经结婚,要将户口迁移到另一方,如女方迁移到男方,可以由男方持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并写出申请,先在所属的村委加注意见,然后到男方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准迁证,持准迁证到女方的户籍所在地换准迁证,持该证到男方户籍所在地上户口即可。
  • 领养孩子的条件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2、年满三十五周岁。但领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
    3、无子女。但领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
    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也可不受此限制。或者虽有一名子女,但该名子女患有精神病等严重疾病,将来无法尽赡养义务的,也可收养一名健康的小孩。
    4、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如有正当的职业或可靠的经济来源,能够照顾被收养人的生活并可负担其相应的经济开支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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