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朋友在外省偷东西两次被抓,未满18,第一次没拘留,第二次拘留8天然后送回老家,放出来那天那个警察和他说叫他不要来本省了过来的话只要使用身份证就会有警察来找他,请问会有什么影响嘛?我朋友还能去那个省嘛?

刑事辩护
2019-12-28 20:22:3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因犯盗窃罪,依法判处罚金刑的,应当在1000元以上盗窃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罚金;没有盗窃数额或者盗窃数额无法计算的,应当在1000元以上100000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对于盗窃公私财物虽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并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被害人谅解及其他轻微情节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对于不构成犯罪而确有处罚必要的,由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 《刑法》第264条之规定,涉嫌盗窃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重新犯罪的,属于法律规定的累犯,依法应在法定刑期内从重处罚。耕牛的价值应在一万元以上,属于法律规定的数额较大,因此,依法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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