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在我们这里宠物店买了个狗,八号买的,昨天20号死的,今天过来想问一下怎么办??连打针吃药加买狗花了五百多块钱,,但是他不赔,也不讲道理,然后问怎么也得给我们个狗赔偿一下吧,然后他说让我们买,我们买了,然后又不想要了,他就那棍子打我们,他说今天让我们见血,我们都是学生,他们都是大人,这样做也太不合适了吧,我希望得到法律的帮助

消费者维权
2019-12-28 20:31:1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一般来说有三种途径解决
    一:自己和医院协商。
    二:做鉴定,这个需要医院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找第三方来给做鉴定(鉴定费用自理)鉴定结果后视情况协商赔偿事宜。
    三:找律师,律师会全权负责的。
    这个你比较省心,当然费用自理。
    目前咱国家对于这种事情都是这么解决的,你也可以先到医院上级部门咨询一下,但他们应该也会告诉你这三种方法。
  • 出了交通事故如果报过警,有责任认定书,就好确定被告,司机和投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是被告。道路交通安全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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