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打了,轻伤。派出所协调不成功。派出所是否有权拘留双方。被打的人也要被拘留吗?这个合理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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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任何
证据的,派出所不会拘留人。“指证”也是证据的一种形式,但需要与其它证据共同“印证”.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查处治安案件,对没有本人陈述,但其他证据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可以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但是,只有本人陈述,没有其他证据证明的,不能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第九十四条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陈述和申辩。公安机关必须充分听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意见,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公安机关应当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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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被人打伤的程度是否已经构成轻伤,如果是轻伤,打人者就构成
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你作为受害人应当报警。
2、其次,如不构成轻伤,那么就属于一般的民事侵权,侵犯了你的生命
健康权,你应当向法院提起诉讼。
3、侵权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如果有精神损害的,如面部被毁容或给自身名誉造成极其重大的影响等,可以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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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