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姓A我爸姓B我们是重组家庭我儿子跟我爸姓可以落户口么如果可以需不需要我爸也一起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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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没
结婚登记,孩子可以上户口。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
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
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
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可根据以上规定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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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根据具体情况参照以下内容落户: 2016年01月14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要求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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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收养人户口落在收养人的家里,说明收养关系成立。
1,如果被收养人落户在收养人家,不是以父母、子女的方式落户,而只是挂靠的关系,那么该落户行为和收养关系无关;
2,如果被收养人是以收养人的子女的身份落户在收养人户头上的,则收养关系成立。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收收养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 孤儿或者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
抚养人与被抚养人的关系不适用收养关系。
第四条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五条 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1,孤儿的监护人;
2,社会福利机构;
3,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三十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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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