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酒店上了7天,感觉这份工作不适合自己,提出辞职人家不批,也不给我结工资,人家算我自动离职,我想问问我能要回我的工资吗

2019-12-29 14:44:3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什么情况下算自动离职?
    自动离职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未到期前,劳动者主动提出离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想辞职的话得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员工试用期离职只要提前三天,转正员工提前一个月提出。
  • 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用人单位不能拒绝,并且应当为劳动者发放工资,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如果用人单位具有《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规定情形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 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则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按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应得工资应包括奖金、津贴、补贴和加班费,只要属于工资范畴的货币性收入,都应列入应得工资范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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