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于5月初卖房,买方向银行贷款,但是合同中没有明确说明银行贷款办妥的时间,中介只是口头说一般来说一个月银行就可以放款。6月中旬,房产证已经送到银行了,但是至今银行还不放款。 希望得到专业人士的指点: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是否可以告买方违约?是否可以不再履行合同?由于合同中没有规定银行贷款放款的最后时间,因而也没有规定最后付款期限,难道我就要这样遥遥无期地等待下去么?2019.5月至现在

2019-12-29 16:41:46
律师解答共有1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