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我们对对方183万元的损失负全部责任。附属公司已经向另一方付款。现在附属公司起诉我们要求80%的赔偿。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也隶属于该公司。修理造成事故的车辆花了一年多的时间。修理后,附属公司出售了事故车辆。我该怎么办?

2019-12-29 16:49: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施救中心可以擅卖事故车辆吗?根据有关规定,对于因检验、鉴定而扣留的事故车辆,交警最多扣留60天。如果经通知30日后,公告3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车辆上缴国库。施救中心是无权擅自出卖事故车辆的。
      对于因检验、鉴定而依法扣留的事故车辆,最多扣留60天。如果到期仍不来接受处理的,车辆上缴国库。施救中心是无权擅自出卖事故车辆的。对因检验、鉴定需要扣留事故车辆及其行驶证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交付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扣留车辆、证件的期限。
    交警有权扣押事故车辆,最多不超过60天。
  •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出现上述情形,只是肇事逃逸,交强险应该赔偿第三者的损失。但是商业保险对于肇事逃逸的一般不予赔偿。
  •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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