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长期不在家住,请问这个物业管理费怎么交?是要交全额吗?

2019-12-29 17:07: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物业管理的目的:一是物业小区内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进行维修、保养、管理;二是向广大业主提供满意的相关物业服务。但却有一些物业公司违背物业管理目的,进行不当甚至违法行为,主要有:  
    (1)物业公司单方面制定物业管理公约,强行要求业主在公约上签字;  
    (2)物业公司在没有业主的委托,以及解除委托的情形下,强行对某一物业小区进行管理;  
    (3)物业公司单方面制定收费标准,强迫各业主按其收费标准缴费;  
    (4)物业公司管理水平低下,高额收费,劣质服务;  
    (5)动辄停水停电,断暖断气,制造麻烦,强迫业主就范;  
    (6)保安人员素质低下,在物业区内滥施淫威,侵犯业主人身、财产权利;  
    (7)乱立名目,随意增设收费项目;  
    (8)物业公司阻扰业主大会及其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的成立。  业主有权对上述行为进行抵制。对严重侵犯业主利益的行为,可以向行政主管机关提出,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合法权益。
  • 物业管理合同还应就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是泛指法定义务之外的其他需要约定的权利义务。可以约定的内容很多,例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物业管理企业服务质量的监督方式;物业管理企业分包专项服务事项的权利;业主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各项管理制度的义务;物业管理企业公示物业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的义务;物业管理企业对物业管理区域公众性规章制度的宣传告知义务;制止业主违规行为的义务等等。
  • 未入住的业主要交管理费吗?
    物业管理费一般从房屋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业主有缴纳物业管理费的义务。业主不能以没有享受或者不需要接受物业服务为由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从何时开始收取?
    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物业管理费,一般从房屋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房屋交付,一般是指开发商将房屋钥匙交给购房者,与买受人是否办理完按揭无关。
    业主有缴纳物业管理费的义务。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第七条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第六十七条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由此可知,交纳物业管理费是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应履行的主要义务之一,该项义务的履行以交房为起始点,只要开发商向业主交付了房屋钥匙,即履行了交房义务,业主即应开始交纳物业管理费。
    业主不能以没有享受或者不需要接受物业服务为由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
    第六条规定,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对于物业公司乱收费有以下五个渠道反映:
    1、向物价局投诉,前期物业收费要经过物价局批准,物价局对物业公司执行收费规定,有权有义务监管;
    2、向房管局投诉,房管局是物业公司的行业管理部门,有义务对物业公司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3、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4、向法院起诉;
    5、成立了业主大会的,可以向业主大会反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