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三年后,如果女方没有结婚证不回家,彩礼可以退还吗?

2019-12-30 06:41: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婚姻法》没有规定彩礼,但彩礼是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关于彩礼发生纠纷应当如何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根据以上司法解释,如果男方请求退还彩礼,会得到法院支持的。
  • 您好,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男女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您之前与男方没有办理结婚证,虽然在老家依习俗举行了典礼,但是您与男方没有婚姻关系,属于同居关系。
    对于同居关系的解除,双方自行解除即可,您离开就表示您解除了与男方的同居关系。对于彩礼款,男方可以依你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为由要求您返还彩礼款,您有权举证证明彩礼款的花费部分,对于合理部分应予以返还。
    1金属于男方对您的赠与,您有权不予返还。 您没有与之前的男方建立婚姻关系,您有婚姻自主权,您有权结婚。所以您现在结婚是合法的,不属于重婚
  • 通常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选择协议离婚的,可以由夫妻双方自行对离婚产生的问题进行协商解决。离婚时,关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分割以及夫妻双方的子女抚养问题通常比较容易达成协议,但是如果夫妻双方在结婚死,男方给付女方一定的彩礼,在离婚时这笔彩礼如何处理会成为双方争议的问题。
    通常解决办法是双方可以协商平分或者退还的,可以直接完成离婚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即可。不能达成合意可以到法院请求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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