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租房合同是一年,没到期,后半年我不想租了,费用是半年一交,但是房东不让,怎么办

2019-12-30 11:53: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条或者借款合同中有借款期限或者还款期的,期限届满后起算2年的诉讼时效。借条或者借款合同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还款,借款人也可以随时还款,借款人催收之日起算2年的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可以中止、中断的。举例来说:还款期满后1年半的时候,出借人向对方催帐或出借人以发送律师函的方式向借款人催收,自催收之日起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起算2年的诉讼时效。
  • 房屋租赁合同期限:

    1.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未约定租赁期限的,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

    2.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均不得超过20年。
    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3.出租人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租赁期限,并在租赁期满后,收回房屋。承租人有义务在房屋租赁期满后返还所承租的房屋。如需继续租用原租赁的房屋,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提出,并征得出租人的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4.出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将租赁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并保证租赁合同期内承租人的正当使用。

    5.出租人在租赁合同期满前需要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并赔偿承租人的损失。
    未规定承租期限,房屋所有人要求收回房屋自住的,一般应当准许,承租人有条件搬迁的,应当责令搬迁;如承租人搬迁确有困难的,可给予一定期限让其找房或腾退部分房屋。
  • 租房房东违约怎么办
    中国《合同法》一共规定了五大类违约责任形式:
    (一)继续履行,又称强制履行;
    (二)采取补救措施;
    (三)赔偿损失;
    (四)定金责任;
    (五)违约金责任,又称违约罚款。
    在我国,租房违约一般会根据违约的实际情况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承租人毁坏房屋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采取补救措施,修复房屋或者是赔偿损失;如果承租人想毁约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扣除定金或者要求承租人支付违约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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