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有一张别人给打的借条,借期为六个月,还款日期为2010年11月6日,这张借条还受法律保护吗?
-
借条仍是受法律保护的。 持借条的人(即债权人)死亡后,借条所对应的债权作为债权人的遗产,应由其
继承人进行
继承。 继承人通过继承取得借条所对应的债权后,可依法向债务人(借款人)主张债权,要求债务人偿还借款。 《继承法》 第二条继承从
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
借条有借款人本人亲自签字确认的,且借款人有收到借款的,即有效,受法律保护。普通白纸记载借条内容并不影响该借条的法律效力。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三十二条 【
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第四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第二百一十条 【
自然人间
借款合同的生效时间】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
个人债务的追讨,需要的资料主要是要有证明债务的
证据。
如果是因债务而向法院起诉的,则应该向法院提供以下的材料:
1、诉状。
2、原、被告双方的身份信息(如果有一方是公司的,则应该提供工商登记信息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能证明债务的证据,包括欠条(借条)、双方间的协议、往来记录(交货单据、付款情况等)、催讨记录等。
-
一般
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未约定还款日期的,从权利人可行使权利之时起算,如果您在此期间内主张过要求对方还款,或者对方承诺过还款,诉讼时效中断并重新起算两年诉讼时效。但从借款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一般不再予以保护。
当借条中名字与身份证上的姓名不一致时,债权人就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这两个姓名为同一人。如可通过所在派出所、居(村)委会出具一张证明。如果有见证人在场,可以找见证人作证,以证明这两个姓名是同一人,以此来认定借贷关系的存在。
若没有见证人,也可申请笔迹鉴定,以证明借条的真实性、关联性。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