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双重户口注销了那买社保的户口请问能转到另外一个户口上吗

2019-12-30 14:43: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对于不足额支付费,是否可以视为未按约支付劳动报酬,未作出进一步规定。

    根据国家有关社会保险费缴纳的规定,社会保险费中除了相当一部分是国家用于社会统筹外,还有相当部分是单位代缴记入劳动者帐户的,本质上属于劳动者个人收入,其性质相当于劳动报酬的一部分。
  • 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  
    1、当事人在当地购房的,符合房产所在地的入户政策的前提下,可以把户口迁入房产所在地后,再参保社保中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其他三险个人不能参保);  
    2、迁移户口时,应交验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居住证等证件;  
    3、当事人在当地实现就业的,可以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保(此时与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无关)。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保保险法》的规定:  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二,《居住证暂行条例》的规定:  第十二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务:  
    (一)义务教育;  
    (二)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  
    (四)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五)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六)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 户口和社保有关系吗?
    目前来讲,基本养老保险是全国统筹,但分各省结算,一般要求参保人员属地化管理,也就是说在户口所在地管理。但如在同一省范围内,也可以暂住证形式投保。
    基本医疗保险是各地统筹,自负盈亏,故需要与户口所在地一致,各地政策都不太一样。
    建议你还是遵循当地的规矩,先解决户口问题再办理社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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