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91年因大哥去世大嫂改嫁远方,其留下的房产由我给她看守,其土地由我耕种,在14年初通过村委会我与大嫂及其子女商议将其房屋卖给我,她名下的承包地也一并转让给我了,在15年国家实行土地确权时村委会说要当事人大嫂到场才给办理确权登记。于是我又向大嫂说明情况,大嫂就回到我们当地向村委申请说明他名下的承包地是转让给我的,自己没有任何反悔。但是土地确权时,村委会又推说土地有争议不能确权,到现在已经是最后一轮土地确权了,他们还是推说这个土地有争议不能确权。请问我该如何得到土地确权证?

2019-12-30 16:02:5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也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每宗地的土地权需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
  • 针对农村土地确权中所产生的争议,国家也出台相应政策,以下三点:

    1.第一解决人: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2.第二解决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3.第三解决人: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