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爸60岁双眼眼睛视力为一级伤残,昨天下午在路上走路和一个迎面而来的老人擦肩相碰,老人当时就坐了下来,今天就躺在医院了,无法自理了,我爸要担责任吗,要担多少责任,我们该怎么做,家属要我们护理

2019-12-30 23:10:08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新的《侵权责任法》规定了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几种情况,列举如下: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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