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骑摩托车一个人跳着一个人骑摩托车的人应该赔偿吗

2019-12-31 14:59: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上下班途中被撞,属于工伤;若不是在上下班途中,不属于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车祸出现死亡情况,首先交警解决,自己先与对方商量,垫付丧葬费,保险公司一般不和对方接洽,因为对方只找肇事者,保险根据你买的交强险和第三责任险保险金额初步拟订赔付金额,要对方提供派出所死亡证明,以及交警出“交通事故证明书”,才能把赔款打到你的卡上。至于对方会问肇事者要多少钱才满足,是对方和你协商的事,保险公司不参与,当然,对方要求过分,可以直接打官司。

  • 1、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通常情况下会对犯罪涉嫌人进行刑事拘留,但也可以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2、建议肇事人积极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取得谅解,争取缓刑。车祸死亡人身赔偿可以参考以下方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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