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二胎政策放宽后,再婚夫妻中,女方再婚前育有一女,男方再婚前育有两男,而两男都判给了女方,请问再婚后可生育子女吗?

2019-12-31 15:02:5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再婚生育二胎政策,计划生育法有规定,再婚夫妻要少于两个孩子才可以再生。第十五条夫妻双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经设区的市、自治州或者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有残疾或者第一胎子女系双胞胎、多胞胎均有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无子女,依法收养子女后要求生育的;  
    (三)一方再婚前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  
    (四)双方均系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子女的;  
    (五)双方均系归国华侨或者在内地定居的港澳台居民,只有一个子女在内地定居的。
  • 两孩生育新政策正式实施后,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无需再申领二胎准生证。
    国家卫计委早已明确:全面实施两孩生育新政策后,“取消二孩审批,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也就是说,一对夫妻生育第二个子女的,不再发放二胎准生证。
    具体如何登记,登记需要什么手续,可以直接与当地计生部门联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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