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准备买二手房,房子因为消防不过关,没办得房产证,只有合同这样房子受法律保护不

2019-12-31 19:25:3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二手房买卖协议书 出卖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多次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将自有坐落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房屋____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售卖给乙方。
    二、甲方出售给乙方的房屋东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附四至平面图一张)。其房屋包括阳台、走道、楼梯、卫生间、灶间及其他设备。
    三、上列房屋包括附属设备,双方议定房屋价款人民币_________元,由甲方售卖给乙方。
    四、房屋价款乙方分三期付给甲方。第一期,在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之日,付人民币_________元;第二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人民币_________元;第三期,在房屋产权批准过户登记之日付清。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
    五、甲方应自本合同签订日起_________天内将房屋腾空,连同原房屋所有权等有关证件,点交乙方,由乙方出具收到凭证。
    六、在办理房屋产权移转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乙方的书面报告。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致影响产权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
    七、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屋如有应缴纳的一切捐税、费用,概由甲方负责。本合同发生的过户登记费、契税、估价费、印花税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八、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的总额_________‰计算违约金给与乙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乙方得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所付房价款同额的赔偿金给乙方。
    九、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日期给付房价款时,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_________‰计算的违约金给与甲方。逾期超过_________个月时,甲方得解除本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的房价款作为赔偿金归甲方所有。
    十、甲方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房屋,产权清楚,绝无其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纠纷。乙方买受后,如该房屋产权有纠葛,致影响乙方权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赔偿乙方损失。
    十一、交屋时,乙方发现房屋构造或设备与合同约定的不符,经鉴定属实,甲方应于_________个月内予以修理,如逾期不修理,乙方得自行修理,费用在房价款中扣除。如修理仍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要求,乙方得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除返还全部房价款后,并按本合同第八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房屋所占用的土地(包括庭院围墙等)所有权属于国家。乙方取得上开房屋占有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并依照国家法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及其他有关费用。
    十三、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方各执_________份,另_________份分别送交房产和土地管理机关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 没有房产证二手房能不能过户,  根据法律规定,国家对城市房屋所有极及土地使用权实行登记发证制度。这是政府保护房地产权属的重要方式,也是保护购房者切身利益的重要手段。因此,购买了二手房后应及时到房屋产权监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那么,  没有房产证二手房能不能过户,主要内容如下:  过不了户,到房管局办不了手续。如果要买的话,会有风险。至少应该到公证处办理一下买卖协议的公证。再去房管局问问可不可以办委托书公证,如果以后产权证下来以后,也不用再去找房主。因为如果到时候房主找不到,可就惨了。  只公证不过户对买房人来说存在巨大风险。因为在我国房地产法律、法规中,买卖双方一旦发生纠纷,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第一证据,购房合同属于次要证据。一旦卖房人将房屋抵押或转售,买方人的利益将无法保证。  另外,公证机构应该根据房产证的所有权而不是根据买卖合同来做公证,如果双方发生纠纷走诉讼程序,其公证效力也将受质疑。买房不是一件小事,动辄就是几十万,所以提醒消费者,对于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一定要多加小心,目前还没有一种合适的办法处理这种交易,保证双方的利益都不受到损失。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二手房过户的注意事项  
    (一)房屋权属清晰。了解房屋权属,俗称“摸家底”。房屋权属是否清晰,卖方是否具有该房屋的完全产权,直接决定了房屋交易安全性。例如:商品房得有两证、“房改房”得有房改协议。而且产权人和卖方必须是同一人,不然虚假售卖,或买了房办不了证,都将直接影响到交易安全。  
    (二)物业交割清晰。物业交割包括水、电、煤气、停车费,以及物管费等,这些金额虽不大,但是交割不清会遗留下很多问题,如果原业主拖欠房屋有关债务会给新业主入住带来困扰。  
    (三)付款时间清晰。买卖双方需在签订购房合同时约定好付款流程,首款、尾款分别于何时支付,约定绝对日期,不要用“过户后付余款”,此种约定过于模糊,“过户”有很多时间点,如递交过户资料、两证均已至买方名下等,一定要明确。  
    (四)税费承担清晰。二手房交易涉及税费金额是笔不小的开支,虽然由谁支付均已在办证条款里明确,但其中一方如卖方在交易过程中认为个税、营业税负担过重,想毁约或者抬高售价等,都将给交易带来诸多麻烦。所以应该事前明确,以防止房东为转嫁税费而抬高房价。  
    (五)违约责任清晰。无论是买卖双方自行交易还是通过中介交易,都应在购房合同上明确双方责权,确定履约时间和违约责任,这样才能约束双方义务的履行,即使发生分歧也有据可依,进行追究。
  • 拆迁补偿中的房子房产证问题,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一些当事人申请翻建扩建的房屋时没有及时向房管部门申请产权的登记,没有向规划部门报批等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首先要由申请规划的部门对房屋的合法性进行一系列的认定。
    如果房屋的建设是合法的,拆迁人应当给予补偿,如果是违章的建筑,则不予补偿。
  • 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产交易风险较大,在购买或出售时应谨慎;如果要交易这一类型的房产,双方应对房产进行详细了解,对于取得产权证的时间要有明确的认知,对不能按期取得产权证的可能要有预期;对购买者而言,降低风险可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在取得房产证之前,尽量少交房款;二是应先取得房屋的使用权和控制权,这样法律会向购房者倾斜;对购房者而言,买卖合同的条款中一定要要求卖方明确承诺取得房产证的时间以及办理房产过户的时间,并约定适当的违约金标准;考虑到房价经过一段时间会有波动,买卖双方应约定违约金标准,以避免房价波动较大时,一方违约;在制定此类房屋买卖合同时,要考虑到一段时间后,因政策波动造成贷款政策变化、税费标准变化、甚至一方或双方交易资格发生变化后如何处理的问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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