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房子被邻居拆毁重建了

2020-01-01 06:53: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的征收补偿依据国务院590号令精神是需要由被征收人选定的具有房地产评估资质的评估公司进行评估的。
    2、房屋的评估补偿的构成是由房屋主体建筑价格、土地价格、附属物价格、装饰装璜价格、另外还有搬家费、过渡费、各项奖励和补贴。
    3、对土地的补偿需查核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的性质进行评估补偿的,如果是住宅房拆迁时是不问土地取得时的性质的,土地补偿价格是按当地同区位类似于房地产市场价格补偿,如果是非住宅房只有出让性质的土地才按类似于房地产市场价格补偿,划拔性质的土地是需要按所剩使用年限给予确当土地价格补偿。
    4、通常情况下土地的使用权从属于房屋的所有权,即房屋的产权人就是土地使用权人,不存在有土地证的人可以另外补偿。
  • 建造3层及以上楼房

    已2017年1月27日开始施行的《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为例,该办法明确规定,农村建筑施工人员个人不得承揽3层及以上、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及以上或者跨度6米及以上的农村住房建设。并要求凡是达到以上条件之一的,应当委托建筑施工企业、劳务分包企业承担施工,并向乡(镇)人民政府申报,纳入工程质量监督。
  •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权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
    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且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的,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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