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结婚后写的责任书和悔过书离异具有法律法规实际效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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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保证书由标题、称呼、正文、结尾和落款几部分组成。
(一)标题
保证书标题有两种方式构成。
其一,单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第一行正中用较大字体写“保证书”字样。
其二,由保证内容和文种名构成。如:《卫生保证书》。
(二)称呼
保证书称呼在标题下空两行顶格写上送达方的机关组织、团体单位或个人的称呼或姓名,然后加冒号。
(三)正文
正文一般而言须包括写保证书的缘由,保证的具体内容两部分。
1.保证书的缘由
要阐明为什么写保证书。要叙述清楚当时的条件和有关情况,使保证的具体内容建立在一定的前提之上。
2.保证书的内容
保证书的内容主要是指保证人作出保证的具体事项。如保证做到什么,在多长时间里,达到什么程度,采取什么具体措施来实现自己的保证等。保证书此部分一般以条条的形式列出。
(四)结尾
保证书的结尾可以再次表示实现目标的决心,如“上述各项保证做到”。也可用“此致——敬礼”等的礼貌用语。还可以在正文结束后,什么也不再写,自然结束。
(五)落款
落款即在保证书右下方署上保证的单位或个人的名称或姓名,并署上发文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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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一方不让另一方探望孩子的保证书、协议书等,不具有法律效力。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
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规定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与法律规定相抵触的保证书、协议书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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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离婚纠纷的相关法条有哪些?
处理离婚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婚姻法》第31条、第32条、第39条至第41条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的相关规定。
以上就是处理离婚纠纷的相关法条有哪些的详细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单来说,我国关于解决离婚纠纷的法律主要包括婚姻法等四部法律及相关法律解释。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您还可以咨询有关离婚纠纷处理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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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