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现在已经52岁了,社保还没买满,公司要辞退我,我可以问公司要什么赔偿吗?可以要求公司把我之前上班没买的社保补缴吗?我2009年进的公司,2011年公司才帮我买社保到现在

2020-01-01 12:57: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协商不成,申请仲裁。 第
    一、如公司没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社保的。 第
    二、如公司一直没有签合同,也是违法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第
    三、如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要承担赔偿金的,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两倍。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辞职,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
    四、如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公司还要支付失业保险金的。 第
    五、如果公司有加班行为,还要按法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第
    六、如果公司克扣工资,还应足额支付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 公司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给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一般按照工作一年,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指全部工作,含社保)标准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离职后需要将社保和公积金转移手续,找到工作后再办理转移即可
  • 公司辞退员工只是针对当事人进行赔偿,不会针对其家属进行赔偿,若是工伤死亡的是需要赔偿家人的。  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1.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都可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到退休年龄时社保缴费达15年以上的可享受基本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3.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搜索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4.女40岁,男45岁初次缴费,如果超过年龄,自己可以补交的可以参保,不能补交可以延迟退休5年,直到缴满规定的15年都可以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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