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就是我弟在学校和同学打闹的时候,不小心把旁边打饭的女同学给弄倒在地了,结果那女生的牙齿摔掉了两颗 ,现在我们该付什么责任

暴力伤害
2020-01-02 10:33:59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岁内)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岁至十八岁)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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