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两个人订婚后发现不合适退婚了,他给的17600的彩礼全部退还,那么买的衣服等等我折成现金给他,订婚戒指的话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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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规定,民间的订婚对双方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只要一方明月告知对方即可解除。对于彩礼返还,我国婚姻法解释
(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
离婚为条件。因此,仅有存在上述三种情形时,对要求返还彩礼的一方的请求法律才予以支持,否则,法律是不予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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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法释
(2003)19号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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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法释[2003]19号)规定: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因此,符合以上规定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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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付彩礼后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双方并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对于要求返还彩礼的,应予以支持。双方登记结婚后,如果一直没有共同生活,也就没有夫妻之间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经历,实质意义上真正的共同生活还没有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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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