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家属户头不在一起,新生儿上母亲户头上,可需要我的户口本

2020-01-02 14:27:4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申报出生入户登记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父母结婚证(需复印包括签发机关盖章页、内容页)  
    2、父母双方身份证(需复印包括地址页和内容页)  
    3、父母双方户口本(需复印,如果集体户口一定要拿出户主页,如果户籍证明,则一定要注明不能拿到户口本的原因)  
    4、婴儿《出生医学证明》(需复印)  
    5、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要先到户口地居委会)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6、政策内生育一孩,母亲户口在广东省内的,需提供母亲的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母亲户口在广东省外的,提供生育证,无生育证的提供母亲户籍地村(居)委、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7、超过一个月申报,且婴儿出生时其父母或其中一方户口还在外地市的,需提供当地派出所出具(盖户口专用章)的未随父或母入户的证明(必须注明小孩名字、出生日期,其父母姓名等内容,该小孩未随父亲或母亲在当地落户口)。
  • 孩子入户口三种情形,具体需要的证件如下:
    一、婚生子女: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双方户口簿、身份证,选择随父或随母登记入户;
    二、非婚生子女:个人申请、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身份证;
    三、收养入户:收养证、户口簿、身份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