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女,由父母出首付我个人公积金贷款,在我工作的城市买了一套房,现已交房未办房产证。今年准备结婚,男方名下两套房房款已付清。上月男方拿出自己所有积蓄买了第三套房做婚房,这套房产证只写了其父一人,该房尚有100w商业贷款,不知贷款人是他还是其父,聊天得知他以后每月要还贷一万多。如果领证结婚,我的房子因贷款尚未还清(目前没有足够金额能在婚前付清房贷),婚后部分为共同财产,而他家任何一房子均与我无关,婚后其还要为其父名下房子还贷。因远嫁,家人提议我签一份协议,写明我的房子是父母出资首付购买,房屋所有权由我和父母三人共同拥有,日后含婚后增值由我三人共同分割。请问这份协议有无法律效力?

2020-01-02 22:21:03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一些另类“婚前协议”,协议中并没有婚前财产公证等普通条款,取而代之的是谁做饭、谁喂狗、夜不归宿要交“空床费”等另类条款。  法律专家指出,对于另类“婚前协议”,有些明显不符合法律上的公平原则,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但在不违背国家法律规定、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涉及财产等方面的约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丈夫夜不归宿,支付‘空床费’给妻子”、“婚后男方每月上缴部分工资的生活费以供家用,违反则受财政惩罚”等,在一定程度上都是受法律保护的。
    目前也有男女双方离婚后,一方依照“婚前协议”得到赔偿或因“婚前协议”引起双方矛盾的事例。因此,新人们最好在签订这种另类“婚前协议”时先考虑清楚,不可把这种另类“婚前协议”当成儿戏。
      对于婚前协议是否有法律上的效力,婚前协议在法律上的效力如何界定等问题,主要还是看男女双方所列举的婚前协议是否合法,是否有违背公序良俗。只要双方的婚前协议约定在合法的范围内,与一般性社会道德和其余法律规定不相冲突,那就是有法律效力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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