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事故:周二,雨天,中午过后,老人骑三轮车被货车撞伤。地点是在出村水泥路(南北方向)与新修的柏油路(东西方向)路口,老人骑三轮车到路口出村时(向南)发现有过往机动车,然后停下三轮车(三轮车已经到了柏油路上但未到机动车道),三轮车头向右转动后,被机动车撞上三轮车并将老人甩出摔伤。随后机动车司机报警拨打120将老人送到医院并垫付800元人民币医治老人,随后离开医院。直到周五肇事司机随交警到医院看望老人和做笔录,司机出资2000元人民币,期间因家属不认可交警写的笔录,没有签字。
当时肇事司机如何撞上老人,行驶方向,老人已经记不清了,没有直接目击者,事发后村民到现场时,肇事车辆是车头朝东的。
想咨询,这样的事故,肇事司机应承担怎样的责任,赔偿受伤老人什么费用,多少金额。事故处理应该走怎样的程序?在处理过程中受伤方应该注意什么事项?
谢谢律师!

2018-09-06 07:07: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造成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及精神抚慰金等;造成死亡的,还有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赔偿项目应按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一次性赔偿金按以下标准支付: 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
  • 交通事故肇事者赔偿项目:
    1、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误工费
    4、护理费
    5、交通费
    6、住宿费
    7、营养费
    8、残疾辅助器具费
    9、残疾赔偿金
    10、被抚养人生活费
    11、死亡赔偿金
    12、丧葬费
    13、精神损害抚慰金(构成犯罪的没有此项)。
  • 责任方按交警认定的事故责任承担受害人的损失。交通事故赔偿一般包括以下项目:受害人受伤未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