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付定金发货,付定金后只发了一部分,其他无货供应,现在已付款已经超过了已发货物价值,对方拒绝退款,应怎么处理,合同有违约责任

消费者维权
2020-01-03 09:50: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产品的质量问题和非质量问题,销售者是有义务调换或者退货的,如果造成了消费者人身和财产损害,销售者还应当赔偿。”
    商家若拒不退款,若是在第三方平台销售,则买家可向平台申诉,并拿出证据证明,则平台会对商家作出处罚,轻则对商家作相应扣款、让物品下架,重则扣分,甚至禁止其以及相关帐户在该平台销售、查封其网店,还可能会追究其法律责任
  • 合同里如果有解除合同的条款,可以退款并要求违约金。所谓解除权是指合同订立后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基于法定或者约定的事由,通过当事人单方意思表示即可使合同自始不发生效力的权利。
    附相关法律条文:《合同法》第96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可见,解除权行使的方式主要可分为通知与进行批准,登记。
  •   在交定金时如果约定了签订正式合同的期限,可以要求开放商在约定期限内履行签订合同的义务;如果期限届满开发商仍未签订合同,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由开放商双倍返还定金,并返还首付款;也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开发商签订合同。
      如果未约定签订合同的期限,随时可以主张对方签订合同(书面主张),但需给开发商必要的准备时间,期限届满后开发商仍未签订合同,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由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并返还首付款;也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开发商与您签订合同。
      《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四款“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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