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房子是顶楼,屋顶瓦片脱落,外墙表皮脱落,导致漏水和物体从天而降。我在2012年买了这所房子,并在2014年发现了这些问题。我一直在寻找房产和开发商。他们一直互相指责,直到现在才解决问题。自从我在16年内停止支付物业费以来,我是否触犯了法律?

2020-01-03 10:10: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物权法 第九十二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 楼顶漏水,可以让物业公司向房管局申请大修基金。大修基金是你好在购房时给房管局交纳的,专门用于在开发商的保修期结束后,住房需要维修时,动用的基金。如果你们小区的住户在买房时根本未交纳过大修基金的话,那就根本不会申请到大修基金。
    就只能由你们自己单元的人筹集资金维修了。请看《物业管理管理条例》。
  • 首先建议你收集相应的证据,这是维权的第一步,然后就需要你自己选择要么找物业反映该问题,要物业进行修复(物业是入住第一期物业,没有更换的情况下,物业是开放商的代表),你可以直接找开发商要求维修,上述两种方式均可以要求赔偿.如果房子不能居住,可以要求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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