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外公给外孙子购房,写外孙子的姓名,夫妇彼此要签名吗?

2020-01-03 10:24: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虽然房产证上的署名只有甲方一人的名字,但仍属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有同等的处分权。如署名人将房子卖掉,但作为买方的第三人若不知情,买卖合同应为有效。因为房产作为不动产是以登记为公示,买房人没有过错。责任应由卖房人承担。
    2、按手印和签字的行为均表明双方对协议内容的认可,只要意思表示真实,应当具有同等效力,除非有相反的证据能证明萁行为不是对协议内容的认可。

  • 1、在购房合同中是否有两人的名字?有两人的名字则发有两本证,一本是《房屋所有权证》、另一本是《房屋共有权证》,是这样就不能单方出卖。
    2、只发有一本《房屋所有权证》的,持证人是房屋的所有人可以决定把屋出卖,但卖屋所得属夫妻共同财产。
    3、夫妻双方在协议上按的手印的法律效力和双方签字一样,因为可以认为是他本人同意协议内容后才按手印的,若是被强迫按手印,他事后可反悔。当然对协议有异议时,也可以结合协议内容来认定。

  • 一、属于共同财产的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
    二、不属于共同财产的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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