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作中矽肺病员工死亡是工作死亡还是丧葬费用怎么计算?

2020-01-03 12:03: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职工死亡丧葬费的问题,例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42号)规定: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关于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办法,从2006年7月1日起,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基数调整为:
    (一)工作人员。计发基数为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即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
    (二)离退休人员。计发基数为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基本离退休费,即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
    (三)退职人员。按照《国务院关于颁发和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计发基数为本人基本退职生活费,即退职时计发的基本退职生活费和退职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退职生活费之和。
  • 从业人员因工死亡或在停工留薪期内死亡的,发给直系亲属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标准为从业人员因工死亡时6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工伤人员死亡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高于本市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低于本市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的一定比例,发给其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其中,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人员生前本人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 企业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
    (一)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
    (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
    职工死亡丧葬费一般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关于伤葬费的具体赔偿数额,每年都会产生一些变化。这就需要当事人关注你所在地区的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
    由于各地的政策有所不同,建议你进一步进行咨询,有购买商业保险需要到去相关保险平台进行咨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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