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离婚一年多了,男孩七岁,协议离婚,抚养权在男方那,但孩子一直有我扶养,近期因男方想复婚我不答应,他把孩子强行带走,因男方生活能力超差,没有工作,闲在家里,没有生活来源,还有脑梗塞病,因担心孩子太受苦,我现在想争取孩子抚养权,可以吗,难度大吗

离婚
2020-01-03 14:39:5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关于争取离婚子女抚养权须找到法律规定的有利争取抚养权的条件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对抚养问题进行了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 在与离婚之诉一并审理的子女抚养之诉中,被抚养人尽管未以自己名义进行诉讼,但是是法院审理的抚养法律关系中的抚养费的权利人,故而是具有抚育费给付义务的“对方当事人”。依法享有以自己名义申请执行抚育费的资格。
    否决其具有原讼中的当事人地位,就是确认了在特定条件下被抚养人依法获得的民事权利,国家剥夺其司法救济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