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想问一下,是在农村工作,雇主通过亲戚,认识一个工人,每天工作,让找几个工人是按工作计算的,但是在工作中,劳动操作失误,造成其中一个工人受伤,那么请你,找这个工人一起工作有责任吗

2020-01-04 12:37: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工地工人受伤申报工伤保险的流程:
    1、项目社保经办人备齐规定资料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参保申请;
    2、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办理参保手续即可。
    3、建筑施工企业持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缴费通知单》到银行缴费。

  • 1、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3、因此,根据上述规定,用人单位应对工伤人员承担责任,当事人不应承担责任。
  • 我国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补偿原则,即发生工伤,不管行为人有无过错,只要有损害结果,就应认定为工伤。员工凡属意外疏忽,即使是违反企业的操作规程或行为,对负伤、致残、死亡负有责任或过错,只要不是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自残或自杀都应认定为工伤,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没有规定单位和保险支付工伤待遇后还有追偿造成工伤事故责任人的权利,除了非本单位的第三人侵权以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