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爸爸在过国道的时候被车撞了,道路是没有红绿灯,且没有人行道的道路上被撞的,对方是公交车,而且我爸过马路时左右已经看过并没有车辆行驶,当过到马路中间时被公交车撞到,公交车存在超速行为。交通责任怎么区分?

2020-01-04 15:41:0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过马路被车撞伤责任怎么分,主要内容如下: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八十;  
    2、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六十;  
    3、机动车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四十;  
    4、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十;  
    5、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百分之五。  
    6、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7、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方在该车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全部赔偿,对超过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前面的规定赔偿。
  • 超速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也是按照条款进行赔偿。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里也都会写到,驾驶员XXX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或是条例XXX条之规定,负有本次事故的XX责任,这是很正常的情况,不会影响到保险公司的理赔。
    不计免赔特约险,是指车险中的不计免赔特约条款,它属于商业附加险的一种。该险种通常是指经特别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对应投保的主险条款规定的免赔率计算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额部分,保险人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
    投保后车主不仅可以享受到按保险条款,应由保险公司承担的那一部分赔偿。
  • 机动车在保险期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人员受伤的,需要由公安机关确定机动车承担的责任,然后按照责任承担事故的损失赔偿,在赔偿结束以后,按照保险合同条款中投保内容申请保险理赔。理赔时,首先是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提交相关资料,保险理赔窗口受理审核,保险公司上级审批同意,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保险金的数额后,支付相应的赔偿。
      
    1.被保险人请求赔偿时,应按照保险合同要求向保险人提供相关的证明和资料。
      
    2.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损害的还需要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二级以上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原始医疗费用收据、诊断证明及病历;造成第三者伤残的,还应提供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伤残鉴定资格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伤残程度证明;造成第三者死亡的,还应提供公安机关或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书;
      
    3.根据保险车辆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实行绝对免赔率,承担全部责任的,保险公司会根据合同规定,扣除20%的免赔率,同时投保不计免赔保险的则会按照医保标准即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标准给予全额理赔。
  • 你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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