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现在我是怀孕期,企业要将我解雇,解雇以后我可以获得哪些赔偿?我的社保该怎么办?

2020-01-04 22:25: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一般而言,女职工在孕期,用人单位一般不得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除非员工存在以下情形: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否则提前解除就是明显违法劳动合同法的强制性规定,你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也可以在解除合同的同事要求对方双倍支付赔偿金。
    但你要求对方支付工资及社保至产假结束的请求没有法律依据,很难得到法律的支持,此外,一旦合同解除,不论是协商解除还是对方单方面解除,产假一说就没有任何意义了。
  • 劳动者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只有第1种情况有补偿: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 社保的缴纳方式可分为个人缴纳和单位缴纳两种。通常情况下以个人名义缴纳社保基金时只能是社保中的养老金和医疗保险两部分,而通过单位缴纳社会时则可得到更多利益,单位可帮助个人缴纳养老金、医疗保险、住房基金、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以及生育保险等好几项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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