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二手房,但原房主迟迟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该怎么办?

2018-09-06 10:20: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手续如下:
    一.提交:
    契约
    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买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户口本
    结婚
    房产证
    二.在房管局签契约的时候起算,公告15天。
    在这15天内。
    取到房屋评估和测绘报告,去交纳地税和契税。交纳这两项税还需要一些其他的。另外记住办理维修基金变更证明。
    15天后把以上说的票据原件交房管局。只要所需都交齐了,就能拿到一张领证单据。
    7个工作日后(不包含星期六日)带上手续费到房管局就能拿到您的房产证。另外如果有共有人,需要另外收取共有证费。
    三.办理房产证的费用:
    1房屋评估费
    2测绘报告费
    3地税,根据房屋评估的估价进行百分比计算交纳。
    4契税
  • 办理过户需买卖双方本人到场,带房产证、双方身份证、户口、婚姻证明,去房管局查档(核实是否二套房),签订一个买卖合同备案,缴纳相关税费,然后凭查档单、缴费凭证,以及上述材料办理。二手房办理过户手续,双方当事人递交材料证件提交过户申请之后,房管部门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可以办理完毕新的房产证。
    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于下列时限内,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或者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一)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30个工作日,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60个工作日;
    (二)抵押权、地役权登记,10个工作日;
    (三)预告登记、更正登记,10个工作日。
  • 二手房过户需要办理的手续及证件:
    1、签订买卖合同(或其他互换合同、赠与合同等);
    2、贷款审批。买方需要贷款的,评估公司进行房产评估,买方与银行签订借贷合同,银行批贷;
    3、买卖双方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需要证件主要有: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本、买卖合同。
    依据《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
    (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第三十四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房屋的所有权,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除提供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屋转让的书面文件、他项权利证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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