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一方在国外务工,怎么去起诉离婚呢?他一个人跑到国外去打工不管小孩子什么了,叫他回国离婚,他总是拖延说没有时间什么的,两年了他都没有管我和小孩子了

离婚
2020-01-05 08:10:0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的当事人,如果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最好做到如下几点:
      
    1、离婚前多照顾孩子,增加与孩子的感情;
      
    2、如果双方已经分居,最好争取与孩子一起生活;
      
    3、如果夫妻双方都忙于工作,最好让自己的父母帮助照看孩子;
      
    4、自己身上有不好习惯的,要及时改正;
      
    5、自己没有工作的,要积极进去,寻找一份收入尚可的工作;
      但是有一点,不得伤害孩子的感情,不要刻意的突然改变孩子的生活方式,如果孩子已满十周岁,要尊重孩子的意见,且不可盲目的争取抚养权而伤害到孩子感情。
  • 同居生活有了小孩想要离婚这个情况发生在94年2月1日之前,则可以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因为符合事实婚姻的规定。离婚的所有问题就可以按照婚姻法关于有效婚姻的程序办理。 如果是发生在94年2月1日之后,则不能请求离婚,只能要求法院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及子女的抚养问题进行判决。
    同居期间得财产应该按照一般共有财产进行分割,而不是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 起诉离婚下达判决书时间,要看本地法院受理后适用的是哪一种审理程序。
      若是普通审理程序,会在六个月内审理完毕下达判决书。如果是简易审理程序,会在三个月内结束审理下达判决书。
      建议是本人持有身份证到起诉离婚的法院咨询庭审结果。
      《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追问
    三个月没下判决书,就要等到六个月后才会下判决书了
  •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23条第1款规定,我国法院在受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只要被告在我国有住所或有居所,我国法院就有管辖权。同时,对于被告不在我国境内居住的离婚案件,如原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则原告住所地或居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
    因此,可以在境内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