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女儿9月初向公司提出离职,根据公司規定做到月底结束,原则上公司9月份必须要为本人交纳社保,要不然查到要罚款,但正好碰到新的用人单位,他要求这个月(9月)必须要办理入职手续,交纳社保,要不然明年9月入不了编(公司規定必须要工作一年或以上),那这个时间有冲突了怎么办?

2020-01-05 19:29:3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定义务和责任,不缴纳或者不足额缴纳的,将会根据法律进行处罚。
    职工本人不愿意缴纳社会保险,违反了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属于违法行为,所以,虽然职工要求不缴纳社会保险,但是用人单位依然应该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
  • 社会保险,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之一。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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