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8年4月20日参加“建材品牌联盟促销活动”交付订金,商家许诺交付定金仅为享受本次优惠政策。提出退取订金意见后,商家表示不予退款。经自行协商,佛山XX表示“建材品牌联盟促销活动”为第三方组织活动,交付订金及参加活动,退款需扣除活动费用(订金50%)。这是否触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具体是第几条啊?我能推出来钱嘛?

消费者维权
2020-01-06 06:23:4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一条 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第三条 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未作规定的,应当遵守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
    第四条 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消费者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祖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消费者的权益有哪些:  
    (1)知情权。是指消费者所享有的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知悉的情况具体包括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  
    (2)自由选择权.即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服务的权利。包括两方面含义:一是对商品的品种、服务及其提供者应有充分选手的余地;二是对于选择商品、服务及其提供者应有自由选择的权利而不受强制。  
    (3)安全权。即消费者享有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4)公平交易的权利。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准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  
    (5)求偿权。是指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有要求经营者依法予以赔偿的权利。  
    (6)参与和监督的权利。即时消费者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7)接受消费教育的权利。即消费者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8)建立消费者组织的权利。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有权要求国家建立代表消费者利益的职能机构;二是有权建立自己的组织,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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