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家里没有儿子,只有三个女儿,一个女儿得了重病,这样的农村户口家庭可以享受低保标准吗

2020-01-06 07:16:0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低保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

    目前全国城乡低保对象达7487.4万人,其中城市低保
    2307.8万人,月标准240元,同比增长
    7.1%,人均补助水平168元,同比增长
    15.9%;农村低保
    5179.6万人,年标准1136元,同比增长
    8.8%,月人均补助水平62元,同比增长22%。申请农村低保所需的材料
    1、书面申请书。
    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
    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
    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
    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
    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
    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
    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
    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 不动产登记和户口无关,只要你是合法产权人,符合法定的登记要件,你都可以申请登记你的不动产。
    农村的住房也是要领取房屋产权证的,能否领取房屋产权证的关键问题不是户口,而是是否有宅基地使用权证。
    根据《土地法》的规定,农村的宅基地审批权在县级人民政府,因此,只有经过县级政府批准并颁发了宅基地使用权证,才能依法领取房屋产权证。农村的住宅房虽然使用的农村集体土地,但在只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批准的宅基地上建筑的房屋是非法占地,不能领到房屋产权证,在自留地、承包地里自建的房则更不能领取到房屋产权证了。
    办理不动产需提交以下材料,并保证真实可信:
    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 可以享受农村低保的家庭成员应当是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报和核定家庭人口。
  • 享受低保的标准是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因全国经济发展不平衡,所以各地的具体标准不一。
    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审批办法》第4条规定:“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残疾人要想享受低保,也必须符合上述条件。根据《最低生活保障审批办法》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应当以户为单位以户主的名义向乡镇政府(街道办)提出申请,经过相关调查、民主评议后,乡镇政府(街道办)进行审核、公示,然后报县民政局批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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